本报讯 (见习记者武丽娟 通讯员贺爱军)为掩人耳目,某公司经理郭某在高级酒店内非法销售“福娃金币”,不料被工商执法人员逮个正着。3月3日,榆次工商分局公布一起非法销售福娃金币案件,现场查获总价值约两万余元的非法金币。
3月2日,榆次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榆次颐景酒店非法经销奥运福娃金条、金币及人民币套币。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当场查获约190克奥运福娃金条、金币一盒及人民币套币一套,总价值约两万余元。
经查,当事人郭某系太原一商贸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近日,他从太原公司携带上述物品到榆次进行销售,但未能出示营业执照,也不能出具任何发票手续。其行为已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北京奥组委“所有涉及奥运系列的产品都在特许专卖店指定销售,绝对不会采取沿街推销的方式,同时产品贴有防伪标志”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对侵权物品进行了扣留封存,并予以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