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我市某知名租车公司了解到,根据总部要求,该公司已经取消“车辆贬值损失费”和“停运损失费”,而收取这两项费用在业界一直是惯例。
取消两项收费
我市某知名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5月3日,他们的门店就按照总部要求取消了这两项收费。该公司总部一名客服说,“车辆贬值损失”为全额免除,以前如果出险费用超过一万元,要收20%的车辆贬值费,现在这项费用已经取消;“停运损失费”为部分免除,由于事故原因而造成车辆维修、车辆被扣而导致停运的,不论金额大小、车辆损伤或是否客户责任,一律不再收取停运损失费(不包括客户遗失证照或因违法违规用车导致车辆被扣而造成车辆停运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虽然该公司停收了这两项费用,但保险费用还得正常交,比如租一辆普通手动挡轿车,除了每天需要支付租车费外,还得按天支付保险费。工作人员说,即使交了保险,如果因为事故造成车辆维修,租车人还是得支付1500元以内的车辆损失费以及保险公司免赔或拒赔部分费用。
“如果车刚开出去不长时间就发生了挂蹭事故,对方全责的话,租车人还需要支付这一天的租金吗?”工作人员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仍旧需要租车人支付一天的租金。工作人员介绍,如果租车人想最大程度地免除风险,还可以选择每天支付30元获取不计免赔的增值服务,如果支付了这笔费用,租车人只需承担保险公司免赔或拒赔部分的费用。
有的同行并不认同
昨天,记者随机咨询了我市几家租车公司,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这几家租车公司仍旧要收这两项费用。有的同行表示“别人家的事不好评论”,有的则认为“这是一种违反行业游戏规则的行为”。
对于同行的声音,某知名租车公司一位门店负责人则认为,取消“两费”对于租车人来说减轻了很多负担,对租车业务推广是有好处的,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经营策略,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肯定要推出或改变一些政策。